失蹤一段日子,是因為之前去了 D court 工作 (32日) trial雖算不上是非常忙碌,但工作時間則加長了很多星期六也需要回公司繼續善後和準備工夫且在 court 需要我高度集中一天的精力只能支持到我回到家中,軟攤在床最可恨的是,在 trial 期間踫巧遇著一個考試,一份功課及上一個星期堂唉!簡直是精神與體力的大挑戰!